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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窃取I,可以通过近距离的接触,吸收对方的生命力。
可以干涉对方生命体内的生命力流动,例如制造伤口后,让对方的生命力无法流入,导致伤口迟迟不能愈合。或者在肩膀处锁住生命力流动,导致手臂因缺乏生命力而坏死萎缩。
还可以将窃取来的生命力,形成一滴肉体精华Stamina,稀释后就会变成疗伤神药,外敷可快速恢复伤势。
吸取的生命力,可以代为满足血肉I每天要服食2ml血液的需求。
阿斯克看着手机上诺菈发来的短信,便大概知晓了佩姬的能力特点。
很好,那么团队里就有1个level2了。阿斯克心里想道,如果算上美狄亚,一个半。
生命窃取I,在早期的战斗还有点作用,游戏后期则完全沦为鸡肋。因为必须要接触才能吸收生命力,而敌人显然不会站在那里傻傻让你撸。
于是就变成了战斗中和敌人蹭一下蹭一下的猥琐打法,能吸到的血也实在有限。如果在该序列升到生命窃取II,那么就会变成远距离吸血,战斗起来就实用多了。
“下一场角斗,我们的对手是黄队。”大个子“野蛮人”在旁边磨砺着战斧,瓮声说道,“领队是一个瓦良格人,是我们维京人在西伯利亚荒原的同族后裔。”
“他装备着一柄需要双手握持的特大剑,比你上次战斗用的巨剑还要更长、更重。我曾经也被他击败过,靠着及时丢掉武器才保住一命。”
“如果可以的话。”他拿起战斧,往光鉴可人的刃面上吹了口气,“这次就杀了他吧。”
“你杀性这么重的吗?”阿斯克皱起眉头。如果这家伙是个杀人狂魔,那招进队伍里来,不是平白破坏大家的团结吗?
“咦,你当角斗士不就是为了杀人吗?”野蛮人奇怪地道。
“不是。”阿斯克回答得理直气壮。我当角斗士就是为了锐器I的魔药,以及看看能不能招募潜在队友,“难道你是为了杀人?”
“当然不是。”野蛮人说道,“我原来去应征过皇帝的瓦兰吉亚盾之卫队,结果面试被拒了。带的钱财又在路上花了个干净,没办法,只能来这里当角斗士混口饭吃。”
“那你有什么梦想吗?”阿斯克随意地问,“比如说,有钱了以后。”
“我想当领主。”野蛮人说,“先随便找个贵族效忠,然后受封为骑士,拿到自己的领地,最后每天杀杀盗贼啊,逃狱的罪犯什么的。”
“还说你没有杀性?”阿斯克哭笑不得,“哪个NPC会把杀罪犯当做梦想啊。”
“我追求的不是杀人,而是享受战斗的过程,明白吗?对我们北地人而言,只有像个战士那样光荣地死去,死后才能被接到瓦尔哈拉的英灵殿里,享受终日的饮宴、歌唱和角抵。”野蛮人叹了口气,“对了,NPC是什么?”
“不要在意这些细节。”阿斯克听到外面的声浪又沸腾了起来,“3个小时到了,该我们出战了。”
“是我俩。”野蛮人纠正他道,“这些披着红衣的懦夫,可不打算和我们一同并肩战斗。”
“是的,我俩。”阿斯克拿起高加索直剑,“那就走吧。”
“等下,你不用上次的那柄双手巨剑了?”野蛮人不可思议地问。
“换把武器玩玩。”阿斯克说。
“怎么能随便换武器呢?”野蛮人表示无法理解,“你难道没有听说过一句话吗:武器是战士的新娘。”
“那也没有关系。”阿斯克开玩笑道,“我的老婆很多。”
“花心的话,小心哪天在战场上被妻子背叛哦。”野蛮人说道。
“你们俩有完没完!”带红队走在前面的赛奥提斯勃然大怒,回过头来怒喝道,“要聊天的话,滚到角斗场外面的臭水沟里去聊!”
红队全员走出通道,来到角斗场上,与对面走来的黄队角斗士汇合。
这些黄队角斗士普遍披甲,着甲率比之前的蓝队要高出不少,人员也以更加壮硕的法兰克人为主。
带领黄队的是个北地瓦良格人,有着乱蓬蓬的毛发和熊一样的蓝色大眼珠子,戴上面甲后全身都裹在钢铁甲胄里,不露出一丝缝隙。
“红队也已经上场!领队的是大家熟悉的色雷斯‘棕熊’!”主持人像个喝多了的醉鬼般嚎叫起来,“还!有!我们上一场的战斗英雄,独自一人杀死三个蓝衣角斗士的,‘维京人’!!!”
观众们立刻狂热地欢呼起来,显然有不少人还是看了上场比赛的。
“帮我个忙。”赛奥提斯跟黄方领队握手,悄然在他耳边说道,“待会儿,杀了我队伍里最右边那两个人,报酬是3磅。”
“5磅。”面甲后方传来瓦良格人冷冷的声音,“他们的全身骨头都会碎成一截一截的。”
“成交。”赛奥提斯微微点头。
双方完成了致礼后,便带着各自队友走出五步之外,抽出武器严阵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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