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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说老百姓们财迷。
穷极了的时候,啥事儿都干得出来,抓点蝗虫卖点钱又算啥?
紧接着,不但有人收购蝗虫,街上的小摊也开始卖了。
刚开始,顾客都是衙役假扮的。
可后来,有个胆儿大的老百姓尝了尝,觉得这玩意儿还真不错,于是消息就传开了。
跟传销似的,一传十,十传百。
飞虾一下子就成了清风县的热门小吃!
渐渐地,吃“飞虾”的人像滚雪球一样越滚越多,连真正的小贩也加入了这个行当。
那些曾被季正洋请去品尝“飞虾”的乡贤能人们,每天都派人去买。
他们是真的爱吃呢,还是买回去埋了?
这事儿,嘿嘿,还真没人知道。
但老百姓可不管这些!
他们看到县令大人和权贵们都吃得津津有味,自然也跟着凑热闹。
再加上神医孙妙春都说了,“飞虾”是个宝,吃了能强身健体,还能治夜盲症。
这下子,“飞虾”风潮就像野火一样,从清风县蔓延到了整个岭南。
季正洋原本出五文钱收购活蝗虫,结果发现门庭冷落,只能把价格提到二十文一斤。
还来者不拒,多少都收,这样一来,外面的人都觉得蝗虫成了稀罕物。
他甚至还怂恿大当家,把蝗虫粉掺进军粮里,给将士们吃,说是富含蛋白质,能提升身体素质。
那些将士们一开始还不乐意。
可后来啊,要是饭里没有蝗虫粉,他们就不乐意吃饭,还找大当家抗议。
你说这事儿逗不逗?
就这样,“飞虾”风潮越演越烈。
一时间竟然到了“一虾”难求的地步。
就像后世一样,蝗虫都被吃到需要养殖了。
在大唐这种局面,还真是头一回上演呢。
看来咱们吃货国的威力,早在贞观年间就显现出来了!
这日,县衙内人声鼎沸,仿佛炸开了锅。
阳光从窗外斜射进来,落在尘土飞扬的地面上,空气中弥漫着焦渴与不安的气息。
一群老百姓挤在县衙门口,满脸愁容,个个像是被晒蔫了的茄子。
“县令大人,您可得出个主意救救咱们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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