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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健迟略作打量,这里是西北常见的房子,一明两暗,因为生了有火炕,倒不觉得冷。两间房间一东一西,都收拾得挺干净。他微一踌躇,闵红玉已经说道:“火车上没睡,也够乏的了,我可要先睡了,有事明天再说。”
说着向他摆一摆手,就进了东边的屋子里。潘健迟于是就进了西边屋子。这里的屋子虽然并不华丽,可是都装了有外国样式的浴室,所以他洗了个澡,很快就睡着了。
他虽然睡着了,可是人却很警醒,不知睡了多久,突然觉得有人蹑手蹑脚地进房里来,于是眯着眼睛装睡,手悄悄地探到枕下,握住那把手枪,等那人慢慢地走到床前,他手一伸便扭住了那人的胳膊,旋即将枪顶在了那人太阳穴上。那人虽十分吃痛,却并没有叫唤出声,他也发现被自己扭住的人原来是闵红玉,于是收起枪,低声问:“你来做什么?”
闵红玉竖起一根手指在唇边,示意他噤声。虽然已经是清晨五六点钟光景,但是西北夜长,外头仍旧是黑漆漆的夜色,离天亮总还有好几个钟头。潘健迟屏住呼吸,听到院子里有轻轻的脚步声,或许是岗哨在走动,也或许是监视他们的人。
闵红玉拉过被子,径直躺到了床上。潘健迟全身不由一僵,忍不住在她耳边问:“你到底要干什么?”
闵红玉凑在他耳边说:“易连慎肯定想我为什么要带你来,所以咱们得让他相信,我为什么要带你来。”
她声音既低且柔,呼吸喷在他耳廓上,微微带点痒意。他虽然防着她玩花样,可是抱着见怪不怪,其怪自败的道理,再不多说什么,只是侧过身去平静而睡。这一觉竟然就睡着了,或许是他伤势未愈,连日又是舟车劳顿,在火车上更没有办法好好休息。现在到了这里,虽然是龙潭虎穴,可是因为有张柔软舒适的床,所以竟然沉沉睡去。
等醒的时候,正有人在外头敲门。潘健迟睁开眼睛,忽然见自己与闵红玉并头睡在枕上,不由得一惊,但是马上想起来,所以又渐渐地镇定下来。闵红玉也已经醒了,懒洋洋地伸了伸胳膊。她身上不知是什么香气,幽幽地直往潘健迟鼻端袭来,潘健迟不由得往后让了一让。闵红玉却狡黠地一笑,凑得更近了几分,问:“我又不会咬你,你怕什么?”
潘健迟此时已经有几分知道她的性子,知道自己如果越是腼腆,她反而越是会起劲,所以也就淡淡地道:“没什么,只不过不惯跟人同睡罢了。”
这句话一说,闵红玉忍不住放声大笑,她的声音本就清脆,笑起来便如同银铃一般,这时候外头的人又在敲门了,试探似的问道:“闵小姐?”
闵红玉这才提声问:“谁呀?”
“二公子遣我来,看两位起来了没有。二公子备下了酒宴,要替闵小姐接风呢。”
闵红玉便答:“知道了。”
她似乎心情甚好,唱着小曲起床,趿着绣花拖鞋,就往自己房中去了。于是潘健迟也趁机起床盥洗,他收拾停当了,又在居中的屋子里坐了一会儿,才看见门帘一掀,闵红玉走了出来。
闵红玉打扮得花枝招展,穿了一件狐肷大衣,领子乃是寸许长的锋毛,隐约露出底下的织锦旗袍,头发更是梳得一丝不乱,绾了一个低低的如意髻。虽然没有戴任何珠宝,可是鬓旁簪了一朵玫瑰花,甜香馥郁。也不知这样的冰天雪地里,她是上哪里找来这鲜花。她见潘健迟举目看她,便得意地一笑,按了按发鬓,又按了按领口上扣的那枚闪亮亮的钻石别针,才说道:“走吧。”
外头有易连慎派来的副官,见他们开门出来,便作了一个引路的样子,于是他们两人就跟着那副官走。这座宅院颇有些年代了,屋宇精致,四处都有砖雕镂花。只是天寒地冻,放眼看去,远处的关楼,近处的土山,都是灰蒙蒙的。他们穿庭过径,一直往后走。潘健迟一路上留意,心想这大约是逊清哪个富商的宅院,不然也不能有这样的气派。
副官引他们到了一个花厅里,门帘一掀起来,便是一股暖洋洋的气流往人脸上拂来。花厅里设了一座酒席,紫檀八仙桌,上头铺着锦绣桌围,摆了数个碟子,并一壶酒。那副官报告了一声:“闵小姐到了。”
就听到靴声橐橐,紧接着眼前一亮,正是易连慎走进来。
易连慎看到他们两个,倒也并没有什么诧异之色,只是点了点头,说道:“坐吧。”
闵红玉不客气地坐下来,易连慎笑了笑,坐在主人位上,亲自执了酒壶在手里,又向潘健迟道:“潘副官也坐嘛!古代有赵匡胤千里送京娘,现如今有你潘副官千里送佳人,也真正是难得的义气。”
潘健迟并不做声,只是坐下来。易连慎说:“看到两位不远千里而来,实在令我觉得十分高兴。”
他一边说就一边抬起头,叫了一声,“来呀!”
那副官便上前一步,“啪”行了个军礼,问:“二公子有何吩咐?”
“闵小姐远道而来,是位难得的稀客,你快去将我那三弟请来,替我来作个陪客。”
那副官应声而去,易连慎亲自替闵、潘二人斟上了酒,又替自己斟了一杯,说道:“这镇寒关僻处西北,实在比不得物华天宝的符远,没什么好吃好喝的,所以我也就只命人略备了些酒菜,还望两位不要嫌弃。”
潘健迟只不说话,只见易连慎端起杯子来,说道:“我先干为敬!”
一仰头便将酒喝掉了。说话的工夫间,已经听见脚步声,正是那副官引了易连恺进来。
潘健迟自从上次遇刺事件之后,再也没见过易连恺,一见了他,忍不住十分意外。只见易连恺虽然穿着一件军装大衣,可是露出的手腕、脖子之上,尽皆是累累的伤痕,连同额头之上,更有一道深深的血痕,不知道是用什么刑具创伤,长不过寸许,却极深极阔,翻起两边赤红的皮肉,虽然已经结了痂不再流血,但是那伤口简直叫人不忍心看。他自从伤后本来就瘦,现在更是瘦得形销骨立,更兼身上脸上全都是伤,所以看上去简直形如鬼魅一般。站在那里摇摇欲坠,远远身上就透出一股血腥气和令人作呕的腐气——必是身上有哪处伤口已经感染化脓,他走一步身形便是一顿,原来在脚上还箍着脚铐,中间垂着又粗又重的铁链,沉甸甸绊在双足之间。这是重囚方才带的脚铐,因为铁链实在太重,磨得他脚踝之上鲜血淋漓,每走一步趔趄似的往前一拖,哪复有当初半分翩翩浊世佳公子的模样。
潘健迟可忍不住了,站起来就叫了声:“公子爷!”
易连慎却轻轻搁下象牙筷子,说道:“潘副官,难得你对你家公子爷,倒真是有情有义。”
潘健迟一时僵立无语,倒是闵红玉幽幽叹了口气,说道:“二公子,他到底是你同胞手足,你把他折磨成这个样子,又是何必。”
易连慎一笑,拿起那锡壶来又替自己斟了一杯酒,说道:“大家打开天窗说亮话,老大是傻子,被蒙在鼓里,打量我也是傻子不成。我知道那样东西被他藏起来了,他不交出来,我只好叫人去劝说他。他既然不肯说,那些去劝他的人,自然也忍不住想着法子让他说。只是难得我这三弟是个硬骨头,脾气也不好,我派去的人劝来劝去,无论如何他就是不肯说。所以才闹成今天这个样子。其实自家兄弟,他如果不为难我,我为什么要为难他呢?”
闵红玉似乎丝毫不为所动,神色自若地拈了一筷子木耳吃了,说道:“你要的东西其实并不在他身上。”
“我知道。”
易连慎说,“我的人一逮着他,就把他里里外外搜了个遍,还真没有。”
“他是被大爷逐出符远的。”
闵红玉淡淡地道,“东西自然是在大爷手里,你还指望他能带出来,再便宜了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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