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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先走了。他走出去。
他走到了海里,他在海里漫步,头发飘起来,大大小小的气泡接连从他鼻孔里钻出来。他走得好像在平地上一样,一点都不受浮力和水压的影响。他的皮肤惨白。他走到了母亲身边,夜晚,见不到月光,见不到一丝光,但他很白,白得发光。
他凭什么这么不一样?凭什么和别人不一样,他就不能安安分分地待在他那些只要我一个眼神过去就能看到的画里吗?我要抓住他,赶走他,我不能不是业皓文,我要重新拿回我的主导权,我的控制权。
可是我抓不住他,他走啊走,走啊走。
他走过展嘉身边,他吹开展嘉手里拿着的烟灰缸里的烟灰;他走过秀秀身旁,他拍拍她的肩膀;他走过我的床边,我在看杂志,我好小,十三还是十四,我看的杂志封面是一个裸着上半身的男模特。
他还在走,他旁若无人地……他就当我这个回忆的主体完全不存在一样。他怎么能这样?为什么我就是抓不住他。他明明离我这么近。近到他的眼睛看着我的眼睛,我能看到他眼睛里我自己的形象,我能看到我在打电话,我能看到我身后有一盏路灯,路灯发出的一点白光凝聚在他的瞳孔里。他的眼睛又亮又黑。
他问我:“小宝说还剩一个鸡翅,你要吗?“
我说:“你们都不吃了吗?”
蜀雪撇撇嘴:“你到底要不要啊?”
他不耐烦了,不看我了。我知道的,他始终不在我面前,他始终在穿梭。他其实离我很远。他闯进我的美术馆捣一阵乱,天翻地覆地乱,他撇撇嘴就走了。他什么都不管。他什么都不会管。
他的烟灰烫到我的手,他看看我,撇撇嘴,什么都没说。
他会摘下那枚戒指的。
去还给秀秀,不要还给我。
去找她。我和你一起去找她。我们找到她,你把戒指还给她,我们就分开。可能会找到老,找到死,但是找到之后我们一定分开。我们一定会分开。
啪嗒一声,我打了个激灵。好像刚才我也听到了这样的一声,刚才,我们在天星小炒吃饭,点好了菜,一个男人冲进来对着s就拔了枪。他扣下扳机,我差点以为我和蜀雪也会被打死。
我看蜀雪,蜀雪正弯腰去捡地上的一部手机。是我的手机。我忙伸手过去,拿过了手机。蜀雪问我:”你没事吧?“
母亲还在电话那头,她问我:”谁在说话啊?你的同事?这么晚了一起加班?”
蜀雪看着我。
我以为我会和蜀雪一起死。
我到现在还有这种感觉,那声枪响还在我耳边回荡。我说:“是蜀雪。”
我听出来自己的声音在发抖,我听上去很恍惚。蜀雪还看看着我,母亲的音量一高:“谁?”
我说:“刚才我差点和他一起死了。”
我说:“刚才我以为我会和他一起死了,我还在心里庆幸,我想一起死也蛮好,对不起,这个想法太阴暗了。”
我低下了头。母亲沉默了。
我知道人难受的时候哭是没有用的,我知道我是一个小男子汉,一个男子汉,不可以哭,我知道我和蜀雪是两个世界的人,我知道我能喜欢任何我喜欢的人,但是喜欢,爱,必须是光明的,我知道爱一个人是要让对方开心,我知道人不能失去自我,我的自我就是一把银色的汤勺,一个能让父母挂在嘴边赞不绝口的青年才俊,我的自我就是手表柜里旋转的某一只手表的某一根指针上的某一颗红宝石。
我想起来了,我哭着跟在秀秀身后捡地上的蚯蚓。秀秀踩死了它们,我觉得它们很可怜,秀秀看上去很开心,我不能让她失落,不能叫她不开心。我很难受。我捡起蚯蚓的尸体,我给它们造小小的坟墓,我埋葬他们。我一边走一边哭。
难受的时候为什么不能哭?我刚才差点死了。我刚才和蜀雪在鬼门关走了一遭。我握住他的手,我觉得他离我好近。我甚至觉得我们是一体的。
我他妈的现在就是想哭。
我三岁,我十岁,我三十,我是男孩儿还是女孩儿,哭出来有没有用又有什么关系?
我捂住眼睛,感觉掌心湿了一片。
母亲又说话了:“你怎么从来没和我提起过这个人,他是谁?”
我深深吸进一口气。我突然觉得自己好沉,突然觉得我好像落在了地上。
蜀雪是谁呢?他该如何描述?
5(上)
那就先讲讲他的长相吧。
描述一个人我最先想描述的是他的长相。太肤浅了。太“以貌取人”了。可是想到蜀雪,我最先想到的就是他的样子,我能有什么办法?我控制不住,控制不了。不管了。反正我最先想到的就是他的黑色眼睛,黑色头发,白的脸,白的身体,红的嘴唇,和一颗应该是红的,应该在他左面胸膛里跳动的,但或许并不存在的心。
他的眼睛该算桃花眼,怪不得他的桃花这么旺,饭馆里端菜跑堂的和他不清不楚,还有个什么吉隆坡的打工仔每半年就来看他,叫什么阿槟,家里可能是卖槟榔的,长得五大三粗,杵在蜀雪边上好比一尊黑金刚。可能他太需要安全感。他没法给任何人安全感,他想从别人身上得到安全感,这倒合理。正因为缺乏,所以才没法给。这也不合理,我们坐了那么多次爱,他的身体里早就应该被灌满了爱,也不见得他给我任何一点啊?他的爱都给了谁?小宝,盒盒,s,范经理……或许还有秀秀,应该还有冯芳芳——尹良玉的妈妈。还是这些爱他都存了起来?他把自己当成了银行吗?存一点爱给自己还能变成两点爱三点爱,他存着它们干吗?守财奴,铁公鸡……给冯芳芳付医药费时倒眼都不眨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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