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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说,杀害王玉瑶的凶犯是下了功夫的。也就人们常说的啦!是有备而来。
金刚在调看案发头一天的监控录像时看出了破绽。
夜幕下,有那么四五男子和两个女子出现在小区大街与王玉瑶家那栋楼东侧的柏油路交叉路口。他们应该是刚刚下了通勤车,顺着小区大街由西向东走过来的。到了路口,那几个男子与同行的两个女子分开了,其中的一个男子还向那两个女子挥了挥手,说了句啥。然后,那几个男子转过身来,顺着柏油路旁的人行道向南走过来。因为是在晚上——夜间,那几个人的面相是看不清的,恍恍惚惚,其中有两个人穿着的还是卫衣,也就是那种衣帽连体的衣服。但共有几个人还是分辨得清的——五个人!向前,再向前,那五个人很快走到了王玉瑶家那栋楼的房山花坛处,接着就到了那根装有摄像头的电线杆近处,说话间就到了那电线杆下方。一瞬间,那五个人全员不见,他们进入了那摄像头拍摄的盲区。
金刚让录相播放停下来,轻轻地松了一口气。问题很有可能就出现在这里。
金刚让那录相继续向前播放过去。那几个人出现了,继续向南走过去。金刚发现问题了!他觉得向前走着的人好象少了一个!确实是少了一个!原先走着的是五个人,这会儿成了四个人!哈!少了的那个人到哪里去了哪?是停留在了那摄像头的盲区里吗?他为什么不跟上来呢?金刚再次把录相倒回去,再看一遍,不错,确实是少了一个。金刚反复比对,少了的是一个个子中等,一直靠着右侧走着的人!
那,这个人会不会就是一时三急哪?人不都有三急的时候吗?等等看!金刚让录相继续播放。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30分钟了,仍然不见有人从那摄像盲区走出来。
诶?我就不信,咋?挺大个活人还能就地蒸发了不成!金刚心里这么想,是因为他觉得,那个人不可能就那么一直挺在摄像盲区里,他一定会采取行动!不管他是不是凶犯,他都不会永远停留在那么一根电线杆下。其实,金刚想得是对的,这半小时过去,那人早已经不在那电线杆下方的摄像头拍摄的盲区里了。
这一套事儿下来,那凶犯要是没有充分的准备,那是干不来的。
办法总是有的。金刚再次调看了柏油路另一侧的那个也是安装在电线杆当腰的摄像头拍下的录相。
这次的调看结果几乎就让金刚气炸了肺!这次看到录相因为拍摄角度与刚刚看到的录像拍摄角度不同,有相当大的差异。一群人,五个男子和两个女子在小区大街上出现在了,走到了小区大街与南北走向的柏油路交叉口,接着是两个女子和那五个男子分手,其中的一个男子向那两个继续向小区大街东边走过去的女子摆手告别。那五个男子顺着柏油路西侧的人行道向南走过去,很快到了装有摄像头的那根电线杆下。可就在这时,问题出现了,那电线杆的稍高处是装有一盏路灯的,那路灯的整个把靠近那电线杆人全数笼罩,什么也看不清了!
人过留名雁过留声。金刚认为,这句话说的并不完全是名声问题。金刚是这样认为的。人的过往,不论你说了啥干了啥,那都是要留有痕迹的,也就是所说的蛛丝马迹啦!一个人犯了罪,要想一丝痕迹也不留,那基本是不可能的。他参与侦破的多起案件也充分证明了这一点。
那要说,金刚们在侦破塔东小区发生的这起凶杀案中,是不是有点儿过于复杂化了哪?就塔东小区而论,小区的周边都是用那种铁栅栏围圈着的,那铁栅栏也就一米五六,就是一个小孩子那也是拦不住的,那凶犯完全可以在月黑风高之时,翻越而入,至于整得这么复杂嘛!说是那么说,实际上,要翻越而入作案,那是不可能的,原因在于,小区内安置的监控摄像头扮演了厉害角色。只要有人进入小区,翻越啊!立时就得被发现!那些时刻瞪着眼睛的保安就得如狼似虎地扑过来,那你还作啥案!作案!再说了,要是那样的话,那也不用翻越作案,直接就从小区大门,管哪个大门,大摇大摆进小区不就结了!塔东小区可是任啥人都可以随意进出的!事儿还真就是这么个事儿!这也是金刚们没有把凶犯翻越那铁栅栏进入小区作案考虑在内的真实原因。
塔东小区虽说监控严密,但有一个重大的疏漏,那就是小区是个开放的小区,那四个大门都是没有门的,就有那么个车辆号码识别装置!东南北三道门还好一些,一到晚上,就都把那识别装置上的横杆放下来,要是本小区内的车辆,识别装置自动开启,不是小区内的车辆,那就问一问啦!到小区干啥呀?找谁呀!看没啥问题,也就放行了!放行可是放行,那也不是白放行的,你那车牌就已经记录在案了,这还不说,你那车辆的任啥情况同时也都记录在案了。那要是此后真就出了啥事儿,那可真就是一查一个准!这些,那凶犯应该心里明镜儿似的。除非强抢!可强抢,你还逃得掉吗?就小区西门而论,那车辆号码识别装置上的横杆始终就那么朝天竖着,那每天进出小区的车辆不可胜数,这可就全靠那车辆识别装置记录啦!车辆的事儿就这样了。至于进出小区的人,那也没有人去过问,也没有必要去过问,也就不存在记录不记录的事儿了!
问题在于,机场搬迁前的这么些年里,塔东小区那也没发生过啥重大案件哪!咋偏偏机场已经搬迁,这反而出了这么一档子杀人案哪?
金刚的思路是这样的。他得先把那案犯的整个作案过程梳理出来,越细致越好。在梳理的过程中尽可能地获取案犯作案的有关线索,蛛丝马迹啦!再根据这线索作进一步的侦查取证。这个道理是很简单的。假如,你现在怀疑到了啥人,那没有啥根据——证据,那人家死不认帐,你有啥法子哪?
应该说,杀害王玉瑶的凶犯是下了功夫的。也就人们常说的啦!是有备而来。
金刚在调看案发头一天的监控录像时看出了破绽。
夜幕下,有那么四五男子和两个女子出现在小区大街与王玉瑶家那栋楼东侧的柏油路交叉路口。他们应该是刚刚下了通勤车,顺着小区大街由西向东走过来的。到了路口,那几个男子与同行的两个女子分开了,其中的一个男子还向那两个女子挥了挥手,说了句啥。然后,那几个男子转过身来,顺着柏油路旁的人行道向南走过来。因为是在晚上——夜间,那几个人的面相是看不清的,恍恍惚惚,其中有两个人穿着的还是卫衣,也就是那种衣帽连体的衣服。但共有几个人还是分辨得清的——五个人!向前,再向前,那五个人很快走到了王玉瑶家那栋楼的房山花坛处,接着就到了那根装有摄像头的电线杆近处,说话间就到了那电线杆下方。一瞬间,那五个人全员不见,他们进入了那摄像头拍摄的盲区。
金刚让录相播放停下来,轻轻地松了一口气。问题很有可能就出现在这里。
金刚让那录相继续向前播放过去。那几个人出现了,继续向南走过去。金刚发现问题了!他觉得向前走着的人好象少了一个!确实是少了一个!原先走着的是五个人,这会儿成了四个人!哈!少了的那个人到哪里去了哪?是停留在了那摄像头的盲区里吗?他为什么不跟上来呢?金刚再次把录相倒回去,再看一遍,不错,确实是少了一个。金刚反复比对,少了的是一个个子中等,一直靠着右侧走着的人!
那,这个人会不会就是一时三急哪?人不都有三急的时候吗?等等看!金刚让录相继续播放。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30分钟了,仍然不见有人从那摄像盲区走出来。
诶?我就不信,咋?挺大个活人还能就地蒸发了不成!金刚心里这么想,是因为他觉得,那个人不可能就那么一直挺在摄像盲区里,他一定会采取行动!不管他是不是凶犯,他都不会永远停留在那么一根电线杆下。其实,金刚想得是对的,这半小时过去,那人早已经不在那电线杆下方的摄像头拍摄的盲区里了。
这一套事儿下来,那凶犯要是没有充分的准备,那是干不来的。
办法总是有的。金刚再次调看了柏油路另一侧的那个也是安装在电线杆当腰的摄像头拍下的录相。
这次的调看结果几乎就让金刚气炸了肺!这次看到录相因为拍摄角度与刚刚看到的录像拍摄角度不同,有相当大的差异。一群人,五个男子和两个女子在小区大街上出现在了,走到了小区大街与南北走向的柏油路交叉口,接着是两个女子和那五个男子分手,其中的一个男子向那两个继续向小区大街东边走过去的女子摆手告别。那五个男子顺着柏油路西侧的人行道向南走过去,很快到了装有摄像头的那根电线杆下。可就在这时,问题出现了,那电线杆的稍高处是装有一盏路灯的,那路灯的整个把靠近那电线杆人全数笼罩,什么也看不清了!
人过留名雁过留声。金刚认为,这句话说的并不完全是名声问题。金刚是这样认为的。人的过往,不论你说了啥干了啥,那都是要留有痕迹的,也就是所说的蛛丝马迹啦!一个人犯了罪,要想一丝痕迹也不留,那基本是不可能的。他参与侦破的多起案件也充分证明了这一点。
那要说,金刚们在侦破塔东小区发生的这起凶杀案中,是不是有点儿过于复杂化了哪?就塔东小区而论,小区的周边都是用那种铁栅栏围圈着的,那铁栅栏也就一米五六,就是一个小孩子那也是拦不住的,那凶犯完全可以在月黑风高之时,翻越而入,至于整得这么复杂嘛!说是那么说,实际上,要翻越而入作案,那是不可能的,原因在于,小区内安置的监控摄像头扮演了厉害角色。只要有人进入小区,翻越啊!立时就得被发现!那些时刻瞪着眼睛的保安就得如狼似虎地扑过来,那你还作啥案!作案!再说了,要是那样的话,那也不用翻越作案,直接就从小区大门,管哪个大门,大摇大摆进小区不就结了!塔东小区可是任啥人都可以随意进出的!事儿还真就是这么个事儿!这也是金刚们没有把凶犯翻越那铁栅栏进入小区作案考虑在内的真实原因。
塔东小区虽说监控严密,但有一个重大的疏漏,那就是小区是个开放的小区,那四个大门都是没有门的,就有那么个车辆号码识别装置!东南北三道门还好一些,一到晚上,就都把那识别装置上的横杆放下来,要是本小区内的车辆,识别装置自动开启,不是小区内的车辆,那就问一问啦!到小区干啥呀?找谁呀!看没啥问题,也就放行了!放行可是放行,那也不是白放行的,你那车牌就已经记录在案了,这还不说,你那车辆的任啥情况同时也都记录在案了。那要是此后真就出了啥事儿,那可真就是一查一个准!这些,那凶犯应该心里明镜儿似的。除非强抢!可强抢,你还逃得掉吗?就小区西门而论,那车辆号码识别装置上的横杆始终就那么朝天竖着,那每天进出小区的车辆不可胜数,这可就全靠那车辆识别装置记录啦!车辆的事儿就这样了。至于进出小区的人,那也没有人去过问,也没有必要去过问,也就不存在记录不记录的事儿了!
问题在于,机场搬迁前的这么些年里,塔东小区那也没发生过啥重大案件哪!咋偏偏机场已经搬迁,这反而出了这么一档子杀人案哪?
金刚的思路是这样的。他得先把那案犯的整个作案过程梳理出来,越细致越好。在梳理的过程中尽可能地获取案犯作案的有关线索,蛛丝马迹啦!再根据这线索作进一步的侦查取证。这个道理是很简单的。假如,你现在怀疑到了啥人,那没有啥根据——证据,那人家死不认帐,你有啥法子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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