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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太监和《辟邪剑法》联系到一起,林平之自知失言,闷哼一声后扫了白禁一眼,阴恻恻的道:“现在倒也为时不晚,阿禁你如果真对我家的《辟邪剑法》感兴趣,师兄这就带你去京城,咱们找最专业,最有经验的宫人动手,保证你在不知不觉之间,就断去那‘烦恼根’。怎么样,要不咱俩这就动身?想来以仪琳师妹的温柔贤惠,应当不会在乎你还是不是一个纯粹的男人。到时候你不仅身怀盖世绝学,又有佳人在畔,多么风liu,风光,风骚。”林平之越说越高兴,仿佛想到了什么绝佳的好点子,说着就要伸手去拉白禁。
仪琳虽然懵懂,而且白禁和林平之说的也隐晦,但太监是什么玩意,小尼姑还是知道的,那是非常非常,非常‘糟糕’的男人。师傅说是个男人就要比太监强,要不怎么总是在太监前边加个‘死’,称他们为‘死太监’呢。(哪个师太能跟小尼姑说这些?作者也真有够不着调……)
仪琳被吓的满眼泪花,只是仅仅的抓着白禁的衣角,而白禁虽然心里知道林平之应该是在吓唬自己,不过看到林平之居然大声招呼白二,吩咐他准备车架,白禁还是崩溃了,最后连句体面话也没说,就拉着仪琳跑掉了。
第六卷 牡丹倾情 第十三章 上元灯会(五)
白禁和仪琳已经去了多时,林平之仍是闷在自己的屋子里发呆,他和令狐冲不一样,和这个世界上所有的江湖人也不一样。在他的那个时代,虽说孩子的父亲是不确定的,但杀人却是绝对犯法,而且还是要偿命的。这种刻录到基因里的观念,注定了林平之不可能像这个时代的人一样,可以通过不断的杀戮和大量的鲜血,来积累和浇灌自己的江湖经验,进而从江湖菜鸟蜕变为杀伐无情的江湖老手。
别看令狐冲一身傲骨,行的直,坐的也正,而且从不滥杀,但是当他遇到该杀之人时,却是连眼睛也不会多眨一下的。
林平之知道自己的‘先天不足’,所以在江湖上那是倍加小心,把江湖想象的十二万分危险,处处提防。也好在林平之功夫够高,脑子够灵,这才没有栽大跟头。而白禁这个和他相处时间最长,关系也最好的师弟,那自然是学足了林平之的骨子里的善良。没有血雨腥风的经历,功夫也不高,偏偏这臭小子还不多长几个心眼,真是哪天怎么死的都不知道。
林平之自然知道仪琳他娘哑婆婆出的是反向选择题,如果白禁真的想保命,进而放弃仪琳,那他可真的不能完整的回来了。不过你说哪有这么折腾人的?一边是‘生路’,一边是‘死路’,生路非生,死路非死,真的也只有不戒这对不着调的夫妻能干出这档子糊涂事。
若是依林平之的脾气,谁敢给他整这样不靠谱的选择题,他肯定转头就走,不管有多喜欢人家姑娘,毕竟这样糊涂的丈人丈母娘,哪天再被他们给玩死了,那可真是冤枉到家了。
白禁作为林平之最为爱护的师弟,就像他在世界上的一个投影,另一个自己,居然差点被未来的丈母娘给弄成了太监,而且就算‘身残志坚’了,这个仇还没地方去报,林平之想想就觉得自己快要崩溃。
再想起白禁没心没肺的样子,林平之觉得自己的鼻子可能已经被气歪了,最后只得暗骂白禁一句:“傻人傻福。”便不再合计这个让人着恼的问题。
林平之心下烦闷,也没去前院吃饭碗,只是一身便装飘然出了王家,准备上街溜散散心。以他现在的功夫,那可真的是‘飘然’,即便心下烦闷,可脚下的功夫却没有打折,那些散布在各个院落中的趟子手根本没有察觉,林平之便翻出了王家的院墙。
虽然只是正月十四,但各家各户的彩灯却都已经挂了出来,尤其是洛阳的主干道洛水街,那可真是流光溢彩,灯火通明,林平之置身在滚滚人流之中,头顶是亘古不变的圆月,周围是鼎沸的人声和最纯粹的快乐,林平之今昔何年的感觉分外强烈,当真是秦时明月汉时关,一时间,林平之感觉自己的时空和思维都有些错乱。
恍惚间,林平之随着人流行到了醉仙楼,抬眼便看到了醉仙楼上下四层,每层屋角檐梢都挂着的一个八角琉璃灯,远远看去还真是灯火辉煌。游目四逛间,林平之发现不怪人流最后要汇聚到醉仙楼来,不说那些货郎和零食摊子,就是街头卖艺的,林平之也发现了好几伙。
定定神,林平之一边悠游在人群之中,一边天马行空的胡乱合计。一会看看胸口碎大石,一会瞧瞧耍猴戏,间或在心底念道几句:“家里的趟子手中也没有个高手,防不住那些高来高去的家伙啊,就是找几条狗来养着,来人了也能叫上两下。”
这时对面行来一个头戴斗笠的人,林平之侧身让过,便感觉好像一阵香风飘过身旁,有些熟悉的味道,却实在想不起在哪里闻到过如此迷人的气息,林平之下意识的回头望去,发现那人将要没入人群,林平之连忙拔腿跟了上去。
那人一身黑色的士子装,身量不高也不矮,手中拿着一柄学子扇,头上带着一个斗笠,根本看不清面貌。林平之在那人身后跟了不到一百米,那人就好像发觉了身后有人吊着,连忙往人群里钻。
林平之的脚程极快,在人群稀疏之处超越过去后,反身插到那人身前。而那人正借着一个转角,偷偷回头,观察是不是还有人跟着。待到林平之突然出现在身前,那人显然没有想到,愣愣的站在原地,而林平之却没有犹豫,抬手一道指风,将对方的斗笠打碎,接着他就看到了一张英俊到极点的面庞。双目含嗔,樱唇丹红,两靥带羞,纤腰束带,虽是一身书生的装扮,但在林平之看来却更加勾魂摄魄,撩人心弦。
林平之摇摇头,想到当年有人曾评价青霞说,她穿上女装是最美的女人,穿上男装则是最英俊的男人。东方飘雪此时就是一身男装,虽然显得略为阴柔,但在不知内情的人看来,那可真是英俊潇洒,风liu倜傥,用一个比较夸张的比喻,那真是甩开林平之几条大街去。
看到东方飘雪这副装扮,林平之在心中不禁暗道:“单凭这副皮囊,即使身无分文,东方大小姐也肯定能在各大青楼楚馆里杀他个七进七出,而不损分毫。就是苏小小,李师师,陈圆圆一齐上阵,估计也是白搭,即便倒贴,人家也未必会要。纵是潘安宋玉之流再生,也得羞愧的自毁样貌,终生不敢言‘帅’字。”林平之在她面前,也有些窒息之感,下意识的退了一步。距离太近,东方飘雪又太过耀眼,林平之还真有点眼晕。
东方飘雪被林平之打破斗笠,没有局促,反到颇为玩味的看着林平之,尤其是林平之有些慌乱的退后一步,更让东方飘雪有些忍俊不禁,嘴角勾勒出一道迷人的曲线。
想到自己‘打招呼’的方式太过‘出人意料’,林平之也有些不好意思,挠挠头,林平之没话找话道:“这个,东方,东方公子,你这是出来赏灯么?”
东方飘雪听到林平之称自己‘东方公子’,不禁莞尔一笑,一边把玩手中的折扇,一边脆声的道:“非也,非也,在下本想策划一个针对江湖正道的一个阴谋,这才便装出来侦查一番,没想到这么快就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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