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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是逃出虎口,又进狼窝。”李密儿说。
“秋月要恨我,我也没办法,我现在只想好好地为师父唱一场戏,其他的,都不重要。”庄梦蝶把愁容渐渐放下,坦然地说道。
邹焱赞许地点点头。
这天,东方剧院张灯结彩,金碧辉煌,等待开业演出到来的时候。
在冯东的精心运作下,许多名流都来捧场,排场更盛于鼎盛时期红颜剧院。
当白秋月出现在东方剧院的包厢时,几乎全部{无}错{小}说 M。QULedu。的人都向她看过去。她一个人包了最显目的一间包厢,镇定地坐着。
四周议论纷纷。
“那就是白秋月啊!”
“是白秋月!”
“听说今晚唱梁山伯的演员就是从前帮她代唱的。”
“她还真敢来。”
“脸皮好厚。”
“真有勇气。”
“了不起的女人。”
“她长得可真漂亮。”
“我要是长成那样,哪怕名誉扫地我也认了。”
直到幕布拉开,议论才渐渐停止。庄梦蝶的梁山伯几乎吸引了全部的注意力。
有人觉得她不如白秋月漂亮,有人却认为她很迷人,有一段天生的风流。有人觉得她的戏还不如白秋月,不够张扬耀眼,有人却渐渐沉浸在她细腻,收敛的表演中。白秋月的戏是会发光发热的,照得人晕眩,热得人沸腾。庄梦蝶的戏如春风化雨,润物无声,不知不觉,已经渗入到人心里。
白秋月僵硬地坐在那里,看着庄梦蝶在台上光彩照人,看着观众对她从不屑到尊重到完全折服。就像以前的自己,曾经她也是这样被这个世界捧在手心宠着,她只要轻轻一开口就能赢得满堂喝彩和赞美,只要微微一笑就能牵制所有男人的目光和吹捧。仿佛一瞬间,这一切都离她而去,只剩下冷落和屈辱。自己今日的一切都是庄梦蝶一手造成的,是她主动要代唱的,是她在慌乱之中依然岿然不动,为自己赢得空前赞誉的,也是她暴露在人前,让自己名誉扫地。她暗藏祸心,费尽心机,就是要让自己身败名裂,然后她好踩着自己的尸体,一举成名。
白秋月十一岁被母亲送进了戏班子,其实跟卖了没两样,因为打那以后,母亲再也没有来看过她,也没有关心过她,过年也不来接她回家。
后来她出名了,有钱了,穿金戴银的她找到家里。母亲说,这是哪家的小姐来我家做什么呀。白秋月冷笑一声,“这话要是我说出来,不知道有多人要说我忘恩负义。”她拿出一沓钱丢到桌上,转身就准备走。母亲一把拉住她,“闺女啊!”这一声叫得白秋月总算愿意坐下来。
可是坐下来后,母亲不问她这些年过得怎么样,也不问她现在在做什么,也不问她有没有嫁人,要不要在家里住下来。她絮絮叨叨,说自己每天像个男人一样去地里干活,晚上还要帮别人洗衣服,辛辛苦苦挣得钱还不够娘儿俩吃饱饭,说家里连一床好被子都没有,说房子上没有一片好瓦,一到下雨,连个吃饭的地方都没有。最后,她终于说到了重点,她说,闺女,你看,你弟弟马上就要娶媳妇了,你能再多给点钱吗?白秋月看着已经十六岁的弟弟,细皮嫩肉的,根本不像风吹日晒辛苦劳作的人,终于知道自己在这个家里永远都是被人利用的工具,得不到半点亲情温暖。她把自己身上的耳坠、项链、翡翠手镯悉数卸下,放到母亲的手里,然后坐着两人抬的竹椅走了,从此,她再也没有了家。
白秋月不相信命,自从阴差阳错做了演员,她就非常努力地练戏。渐渐地,她发现自己在天份上比庄梦蝶差太多,她觉得老天爷太不公平,为什么连资质都分配得这么不均匀。她没有放弃,而是更加拼命地练习。终于,她遇到了何有铭,她发现了一条比天份和努力更容易成功的路,她在这条路上越走越远,越走越偏,但是现在,这条路突然似乎断了。她该怎么办,路总要继续走下去。在白秋月的万千思绪里,台上的戏渐渐进入高潮。
第三十三章 另一个在台下的人
这是朱墨锦第一次看到舞台上的庄梦蝶。冯东特地给他寄了张邀请函,他没有回复,自己悄悄地买了票坐到了普通观众席。白秋月来了他也很吃惊,却没有上去打招呼。庄梦蝶刚上场有细微的紧张,他也跟着紧张。渐渐地,她沉浸在戏里的世界,他沉浸在她的世界。当庄梦蝶唱到十八相送的时候,把他带到了那个遥远的夜晚,她在佛门清净之地唱着他与她都不甚懂得的男女之情。他们一见如故,在月光下诉说各自的心事,她在他的箫声中睡着。醒来后,她已不见了。那时候他觉得跟她这一场相遇就像一场梦一样,似幻似真。只是,从那以后,他再也没遇到一个可以这样心心相惜地说话的人。
后来,他长大了,在各色女人中穿梭流连,也曾在女人迷人的肉体中找到了极高的欢愉,让他觉得这个世界因为女人而美好。再后来,他遇到了刘芸。在一次执行侦查任务的时候,他追踪一个人到了“天上居”,这里是专供上流社会男人取乐的地方,能进这里的女人都不是普通的人,只有风尘女子中最出色最成功者才能进到这里。朱墨锦在一众女子中选择了刘芸作为掩护,只是随意选的,没有任何原因。他拿着枪,把敌人逼到了绝路,刘芸在不该出现的时候出现了,被对方扣住当人质。对方都没有料到这一》无>;错》小说 m。quleDU。cOm招居然会凑效,他抓住刘芸只是慌不择路,没有想过朱墨锦会顾忌一个风尘女子的性命。朱墨锦放下了抢,对方朝朱墨锦开枪,最后朱墨锦胳膊受伤,对方也朱墨锦拿杯子砸晕,刘芸吓得瘫倒在地。刘芸本身是东北孤儿,十五岁的时候被一个大官看上,跟了他三年,后来那个大官突然暴病而亡,没有给刘芸留下任何财物,但是留给她一样本事,那就熟悉富贵男人的生活。刘芸在东北活不下去,就来到落河,在享乐界打拼出响亮的威名,她与很多达官贵人管保持了良好的关系,也曾有人愿意娶她,但是她拒绝了。
自从刘芸认定朱墨锦对她有救命之恩后,她就一心跟着朱墨锦,他受伤的时候她一直照顾他。后来他伤好了,她也跟着他,只要他出门,她总有办法找到他。他需要喝水,他就递上水,他需要擦汗,她就递上手帕。起初,朱墨锦对她哭笑不得,一再劝她不要跟着他。再后来,朱墨锦烦了,甚至对她发脾气。她见他生气,就走开了。不久,她又出现了。朱墨锦没办法,只好随她去,反正她从不妨碍他什么,他需要与人密谈,她就站在门外守着。有几次遇到险情,还是靠着刘芸的机智才化险为夷。渐渐地,朱墨锦习惯了身边有刘芸,即使在执行任务的时候,他也不刻意回避她,甚至会安排给她一些任务。他越来越发现她完全具备一个优秀侦查员的素质。他想推荐她去做一份正常的工作,好让她开始新的人生,她不愿意,她只属于他一个人。朱墨锦对她说,等你找到一个好归宿,一定要告诉我,我将不再给你安排任务。刘芸说,好。可是朱墨锦总觉得她从来没有考虑过这件事。
朱墨锦从来没有后悔过加入桃花会这件事,是他的老师沈先生带他走上这条路的。沈先生从八岁就开始做他的家庭教师,他对沈先生的人格、学问都钦慕不已,但真正把他的人生牢牢地与沈先生系在一起是他十三岁时发生的事。十三岁正是一个男孩子极力想证明自己是个大人,对一切既定的规则和道德标准都想怀疑一下的时候。有一次,沈先生想请假回家,沈先生一年都要请假回几趟阔州老家。可那一次刚好碰上朱墨锦与他的父亲朱玉成发生激烈的矛盾,他极力想摆脱这个对他没有温情却充满束缚的家庭。他知道直接跟沈老师说,沈老师一定不会带上他走。所以就悄悄地跟着沈老师上了火车。直到到了阔州下了车,他出现在沈老师面前,把沈老师吓了一跳。
这一趟阔州之行,彻底改变了朱墨锦的人生轨迹。他从前一直想做个杜甫或者苏轼一样的人物,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但是怎样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也许可以像哥哥一样,去当个警察,为民除害,也许是别的什么路子,他十分不确定。在阔州城,他经历了一场悲惨壮烈的起义战斗。他看到沈先生和他的战友拼尽全力与朝廷斗智斗勇,在敌人的枪口和屠刀下救出一个又一个生命,但还是比不上敌人杀戮的步伐,不断有人死去,头颅悬挂在城门口。在那片土地上,生命异常宝贵,也异常廉价。起义失败的时候,地处南国的阔州城,下起了百年不遇的大雪。漫天的风雪中,朱墨锦行走在乱尸横陈的街上,寻找着他的沈老师。他在一具又一具的尸骨中搜索者,看到几个死不瞑目的死尸,朱墨锦忍不住给他们合上眼睛。他找了三条街,终于在转角处看到了他的沈老师,受了重伤,可是还活着。
第三十四章 悲伤的谢幕
接下来是躲避敌人的搜捕。不知道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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